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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扶贫 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铜高扶领批〔2021〕1号
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扶贫
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大兴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报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及其相关项目申报书已收悉,经组织扶贫项目评审专家评审,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此次立项项目3个,根据中央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量安排扶贫项目(见附表)。
二、大兴街道收到本批复后,请及时编制和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20日前发送《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七份报区扶贫办。
三、项目《实施方案》按黔财农〔2017〕220号、黔扶通〔2018〕9号文件精神和铜仁高新区202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
附件: 铜仁高新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立项审批表
铜仁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