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铜仁市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RSS订阅| 微博| 微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公开 » 扶贫工作

铜仁高新区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457540
  • 信息分类: 扶贫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铜仁高新区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铜仁高新区2021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82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黔扶领202023号)以及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1脱贫攻坚目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工作任务,编制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资金分类及规模

省下达我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8万元。其中用于国家带帽下达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251万元,成效考核奖励30万元(分配给中茶村),因素法分配中产业因素2万元,人口因素260万元,稳岗就业25万元。

三、资金安排原则

(一)公开透明。安排资金按照“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申报立项。以专家评审结果现场确定。

(二)择优安排。安排资金,坚持“规划先行,调整结构,突出重点,规模发展,推进产业化”的原则,优先扶持积极性高、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地方。

(三)示范带动。项目的选择要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整合发展。街道为单位,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为大兴街道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大兴街道申报的项目,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落实到街道、贫困村,并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街道在使用管理资金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街道要根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安排资金,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用途,否则,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收回资金。街道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后,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并把《实施方案》作为资金拨付、报账、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必须全覆盖所在村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完成减贫增收任务。

三是突出贫困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对竞争安排资金,要在处理好区域发展、产业规模、扶贫精准的前提下,尊重贫困村、贫困农户的扶贫愿意统筹申报。

四是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项目审批后要按要求录入国办系统,并打印录入信息作为资金拨付凭证,如不按规定备案项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资金作出调整。

五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人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负有跟踪问效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负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街道、村必须支持、配合。

六是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管。执行街道财政报账制和“532”报账比例,完善报账手续、简化报账程序、提高报账效率。

六、申报具体要求

(一)2021年申报项目原则为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并优先考虑项目库年度实施项目;

(二)必须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利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实行“三权分置”,量化到村到户,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农户,盈利分配给贫困农户的比例必须占70%以上。量化到村到户入股分红的产业扶贫项目,村集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合作协议,规定相关责权利,政府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但不能干预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

(三)鼓励街道将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让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扩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运营、惠及贫困户,贫困户社员比例不得低于50%。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股份分红两种方式。

)支持项目有蔬菜、食用菌、油茶、中药材、渔业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项目以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产业路等项目。街道要突出1-2个主导产业,集中打造,提高规模效应,鼓励乡镇根据资源禀赋选择经济发展业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促进区域经济与到村到户融合发展。

七、申报工作

(一)报名

1.申报时限:202012月25日前。

2.报名方式:街道按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一起推荐申报。

3.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0856-8131028

(二)申报评审

1.评审时间

财政扶贫项目评审时间:20201226日-2019123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竞争所需材料

街道报名时发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至联系邮箱53793006@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区扶贫办。

附件:

铜仁高新区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表(1).xlsx


铜仁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年报

版权所有: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江区川硐镇尖岩村)

邮编:554300 联系电话:0856-8131006 传真:0856-8131006

黔ICP备1600858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188号

政府网站标识:5206000002号 主办单位: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