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进入铜仁市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RSS订阅| 微博| 微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912164
  •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明确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

通  知

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国有一类企业: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737号)规定,经研究同意,由铜仁高新区金融和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年报

版权所有: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江区川硐镇尖岩村)

邮编:554300 联系电话:0856-8131006 传真:0856-8131006

黔ICP备1600858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188号

政府网站标识:5206000002号 主办单位: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