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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25日在铜仁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铜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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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以来,由于受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发生了一些变化,拟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关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目标的调整

1.收入。年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74.42亿元,增长3%“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不作调整,全力以赴完成年初预算74.42亿元的预期目标。(见附表1

2.支出年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5亿元,增长2.92%。建议调整为480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1.85%调整主要原因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是国土出让收入)中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资金预计减少,相应支出减少(见附表1

(二)关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目标的调整

1.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年初的19.65亿元(其中:市本级17.79亿元、铜仁高新区1.86亿元),调整为20.2亿元(市本级18.34亿元、铜仁高新区1.86亿元),铜仁高新区不作调整,市本级比年初预算增加0.55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0.85%调整原因是按照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发〔202411)文件规范市级固定收入管理和从202411起执行的要求,将碧江区征管的铜仁供电局、烟草公司铜仁市公司两户市属重点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项税费区级分享收入调整市级收入。(见附表2

2.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90亿元(市本级88.22亿元、铜仁高新区1.78亿元)调整为94.7亿元(市本级93.02亿元、铜仁高新区1.68亿元),调增4.7亿元(市本级调增4.79亿元、铜仁高新区调减0.09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5.27%调整原因:一是市本级列支当年新增非税收入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拨付欠拨的铁路运营补贴和以前年度拨上级专款增加支出2.79亿元(见附表3二是市本级列支当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2亿元三是铜仁高新区实际执行的高标准农田、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区级配套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9亿元。(见附表12

今年以来,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在年初预算支出总额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清理年度内不需要再执行的其他各项结余指标和收回的存量资金等统筹调增部分支出0.7亿元。一是增加三保类支出0.5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增加0.24亿元,保运转支出增加0.3亿元。二是债券发行费用支出增加0.16亿元(见附表3

需要报告的是,年度内上级非固定专项补助和上解上级支出全部下达后,实际收支还会变化,届时在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时,再行报告。

)年度预算平衡采取的主要措施。为确保当年预算平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努力增加本级非税收入,将本级超收非税收入一般债券资金置换财力统筹用于安排增加的重点项目支出、欠拨铁路运营补贴和以前年度未拨专款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能压则压、能减则减、能收则收的原则,全面清理市级专项资金,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保“三保”、保债券还本付息等各项重点支出和统筹平衡预算。三是年末对本级安排的预算结余和两年及以上的各类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量,弥补当年财力缺口。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

(一)关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各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调整,由各区按程序报同级人常委会审议,市级不作统一调整。

(二)关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

1.收入。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年初的13.92亿元(市本级12.42亿元、铜仁高新区1.5亿元)调整为11.19亿元(市本级10.18亿元、铜仁高新区1.01亿元),调2.73亿元(市本级调2.24亿元、铜仁高新区调0.49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1.56%调整原因一是实际执行专项债券利率低于年初预算年化利率,承担隐债置换债券利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应减少;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收入增加0.07亿元。(见附表4

2.支出。市级列支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9.65亿元(市本级8.03亿元、铜仁高新区1.62亿元)调整为11.66亿元(市本级10.31亿元、铜仁高新区1.35亿元),增加支出2.01亿元(本级增加2.28亿元、铜仁高新区减少0.27亿元),调整后比上年下降37.76%调整原因是土地成本性支出增加1.95亿元;上级补助增加专款支出增加1.24亿元;项债券实际利率低于年初预算年化利率,实际应缴专项债券利息比年初预算减少1.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费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0.03亿元。见附表5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整

(一)关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各区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调整,由各区按程序报同级人常委会审议,市级不作统一调整。

(二)关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年初的1.57亿元(市本级1.42亿元、铜仁高新区0.15亿元)调整为0.39亿元(市本级0.24亿元、铜仁高新区0.15亿元),铜仁高新区不作调整,市本级1.18亿元,调整后比上年下降71.57%调整原因是:由于市级相关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当年净利润不达预期,防范债务风险压力大,筹集足额资金上缴历史欠缴国资收益难度大,难以完成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目标。(见附表6

2.支出。市级列支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期目标由年初的1.57亿元调整为0.39亿元铜仁高新区未安排支出,市本级1.18亿元,调整后比上年下降68.27%调整原因是:根据以收定支原则,收入减少对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调减(见附表7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调整

(一)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调整

1.收入。由年初安排的97.51亿元调整为98.75亿元,调增1.24亿元。调整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年实际人均缴费基数较预算人均缴费基数高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年保费收入增加二是年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收入未安排预算,实际执行中新增中央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贴1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增加;三是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到期,专户资金存量增多,利息收入增加;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转入人员较年初预算预计转入人数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下同)(见附表8

2.支出。由年初安排的84.79亿元调整为85.49亿元,调增0.7亿元。调整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黔人社发〔202466号文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从145元提高至165元,每人每月调增20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转出人员较年初预算预计转出人数增加,转移支出增加。(下同)(见附表9

(二)关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调整

1.收入。由年初安排的74.57亿元调整为75.81亿元,调增1.24亿元。调整原因同上。(见附表8

2.支出。由年初安排的63.35亿元调整为64.05亿元,调增0.7亿元。调整原因同上。(见附表9

五、关于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调整情况。今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新增下达全市政府债券资金193.86亿元,全市债务限额由2023年底的1227.81亿元增加为1421.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3年底的791.89亿元增加为817.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2023年底的435.92亿元增加为603.7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1095.15亿元增加到141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708.02亿元增加到812.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387.13亿元增加到602.17亿元,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见附表10

(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调整情况。今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新增下达市本级政府债券资金54.32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由2023年底的327.21亿元增加为381.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3年底的201.43亿元增加为203.7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23年底的125.78亿元增加为177.7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206.25亿元增加到379.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127.43亿元增加到202.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3年底的78.82亿元增加到177.76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见附表11

(三)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今年省财政厅未下达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根据当年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按照“保刚性、保重点”的原则,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拟作如下安排:一是置换年初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项目1个,分配金额0.15亿元。二是落实年初应安排而未能列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重点支出项目9,分配金额0.70亿元。三是落实以前年度欠拨的部分上级专款项目7个,分配金额1.15亿元(见附表12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附表: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调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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